交通运输部:路路危险品运输企业将于2015年底前暂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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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www.gotonecargo.com 分类:行业新闻 颁布:2015/1/5 12:42:15
提要:交通部:2015年底前暂停审批路路危险品运输企业。
2014年10月14日交通运输部颁布了关于加强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督治理的若干定见。若干定见指出,严格危险品运输市场准入,2015年底前,暂停审批路路危险品运输企业。
若干定见指出,要做好“挂而不论、以包代管、包而不论”安全责任不落实车辆的算帐,实现路路危险品运输企业全数车辆公司化经营。
2017年底前,暂停审批内河水路油品、化学品运输单船公司。严格新建、改建、扩建的港口危险品罐区(储罐)、库(堆)场、危险品船埠和输送管线项主张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验收,凡未通过安全出产前提审查的,一律不得开工;未通过项目验收、获得危险品船埠作业附证的,一律不得运谋出产。
危险品运输企业没有获得安全出产尺度化达标证书的,期限整改,仍未达标的企业不得新增运力和扩大经营领域。
若干定见指出,严格路路危险品运输车辆准入前资料审核和年度审验,不容不合格车辆准入。自2015年1月1日起,无垂危堵截装置且无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液体危险品罐车不予通过年审,并注销其路路运输证。自2016年1月1日起,长江干线全面不容单壳化学品船、600载沉吨以上的单壳油船进入,危险品运输船舶船型尺度化率达到70%。
对从业人员准入治理,若干定见划定,严把路路水路危险品运输从业人员考试与证件发放关。从事路路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从事水路危险品运输的船员、装卸治理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查抄员必须持证上岗。对于记分周期内扣满12分的驾驶员,要凭据有关司法、律例划定撤除其从业资格证件,三年内不予沉新核发。